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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
發布時間 : 2022-03-19 00:46:23
財政學
國家稅務總局: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現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50%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2.本通知第一條所稱職工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工人數。
職工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全年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度初值和季度末值)2
年平均值=每個季度的年平均值之和4
年中開始或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敦斦?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自2018年1月1日起廢止。
四、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積極做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宣傳和指導工作,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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